根據《2021年湖南省省直機關公開選調和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筆試成績公布后,各選調和遴選機關需對進入面試(或業(yè)務水平測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選調或遴選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選調或遴選計劃1∶3的比例(有業(yè)務水平測試的按選調或遴選機關確定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各選調或遴選機關的安排為準(具體安排見附件1、附件2)。
三、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2021年湖南省省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或《2021年湖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
5.最新的干部任免表,由本人工作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確認。
6.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公開遴選職位需提供),由本人工作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確認。
7.選調或遴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或業(yè)務水平測試)資格,選調或遴選機關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2021年10月11日